中芬冬季运动年两国将继续加强体育合作

2019-12-04 07:27中国体育报

  2017年4月,习近平主席访问芬兰时与尼尼斯托总统达成共识,将2019年确定为“中芬冬季运动年”。一年来,双方在“运动年”框架内共举办活动62起,涵盖冬奥合作、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科研、体育医学、体育教育等众多领域。活动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亮点鲜明,促进了民心相通,实现了互利共赢。

  面对2022年北京冬奥会,一方面,中国冬季项目发展不平衡、雪上项目总体水平不高,急需向芬兰等冬季运动强国学习取经;另一方面,冬奥会带来中国冰雪运动大发展,芬兰等冬季体育产业强国热切期盼打开中国冰雪体育市场。一年来,芬方依托沃卡提训练中心等优质冬季运动基地和人才资源,接待中国雪上项目运动员赴芬训练,有效帮助中国解决设施、教练短缺问题,促进中国冬季项目补短板;同时,中国企业、地方政府参与芬方贸易促进局主办的各类体育产业推介会,帮助芬兰冰雪运动企业在华寻找商机。中芬双方重视和照顾彼此利益关切,互学互鉴、互利合作,使得双方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实效,实现了互利共赢。

  中芬冬季运动年虽然结束,但两国将通过体育桥梁搭建起的合作契机,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和合作,这已成为两国人民的共识。经中芬冬季运动年联委会第六次会议协商确定,双方同意面向2022年冬奥会继续加深双边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体育人文交流。双方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合作:

  一是健全合作机制。双方同意保留在中芬冬季运动年中取得实效的联委会机制,更名为“中芬体育合作联合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就双边体育交流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同时,双方在工作层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不定期通过视频等方式召开协调会,在工作层面交流工作情况,落实双方达成的共识。

  二是签署合作文件。为巩固中芬冬季运动年成果,双方同意商签两国政府体育部门和两国奥委会间的体育合作协议。

  三是明确合作重点。双方同意将中芬冬季运动和体育产业合作作为今后合作重点。芬方将继续支持中方冬季项目赴芬训练,并在聘请教练、体育科研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中方做好冬奥会备战工作。中方将支持芬方有关部门,特别是芬兰商务合作促进局在华进行冬季体育产业推广工作。

  四是打造亮点活动。为庆祝2020年中芬建交70周年,双方将于2020年举办“中芬冬季运动日”活动。此外,双方还将利用运动年建立的交流合作平台,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

  五是共同备战冬奥会。双方将继续在两国冬季项目运动员备战冬奥会方面加强合作。

  中芬双方坚信,通过两国体育界的携手努力,两国体育运动发展水平将得到共同提高,体育产业合作将取得新进展,体育将继续在促进中芬民心相通和文明交融中发挥独特作用,增进两国人民友谊,为推动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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