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健身场所将稳妥有序开放

2020-04-22 10:34中国体育报

  群众有需求,开放有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体育健身服务工作,4月21日,北京市体育局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实施科学精准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此举旨在满足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增强体质的需求,减小体育健身服务企业面临的运营压力,进一步推进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

  体育健身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设施和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为先、分类有序开放、属地管理为主原则,明确体育健身场所范围及开放应具备的条件、体育健身场所开放的推进顺序、恢复开放推进程序,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检查。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体育健身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工作方案》要求:按照高风险场所暂缓开放要求,对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体育健身场所、游泳场馆及健身场所的淋浴设施暂不开放。其他体育健身场所分四阶段安全有序开放,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第一阶段:开放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2020年4月3日至4月21日)。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采取分时段预约制开放,运动项目以田径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隔网运动为主,暂不开放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针对第一阶段的防控措施为: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应按照基本防控措施的要求,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健身人员分时预约、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控制人员流量和密度(营业区域内实际容纳人数不得超过平时最大容纳人数的50%)、场所器材消毒等。

  第二阶段:有序推进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其他类运动项目(2020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如第一阶段未发生关联病例,在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戴口罩和人数控制等措施,有序推进室外各类运动项目的开展。

  第三阶段:开放室内体育健身场所,限制部分运动项目开展(2020年4月29日至5月6日)。如前期未发生关联病例,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和戴口罩等措施,有序推进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放。运动项目以田径和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隔网运动为主,暂不开放足球、篮球、排球、柔道、跆拳道、摔跤、散打等项目。

  第四阶段:有序推进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其他类运动项目(2020年5月7日起)。如前期未发生关联病例,在采取预约限流的前提下,严格落实人员信息查验、登记、测体温和戴口罩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室内健身场所开放。除柔道、跆拳道、摔跤、散打等项目以个人练习为主之外,其他运动项目应恢复开放。各类体育培训、健身辅导、团体操课等集体活动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按照平时培训人数的50%组织开展。在保证人员不聚集和保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可适度调整场地人员容量和密度,人均运动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许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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