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服务——2021年上海设置“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

2020-12-30 09:24中国体育报

  12月28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以下简称《会员服务合同》)正式发布。首批15个上海主要健身品牌的400余家门店率先承诺履行使用《会员服务合同》。备受关注的“健身会员卡办卡七天冷静期”《会员服务合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落地。这是全国首个由行业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市场监管、消保委制定的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

  《会员服务合同》特别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消费者在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全额退款。“退卡难,退费难”是预付费类消费的两大痛点。《会员服务合同》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关系。对因经营者违约,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同时,《会员服务合同》对余额计算、退费期限做了明确约定,规范引导健身服务经营者,也使消费者的会员卡退费有章可循。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上海市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陶爱莲表示,为健身会员卡设置“七天冷静期”,是在充分考虑平衡经营者盈利点与消费者利益点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一建议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充分体现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

  《会员服务合同》主要适用于上海市体育健身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会员健身服务的交易行为,聚焦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逃避自身责任等问题,以期用规范合同的形式从源头上化解消费纠纷。随着《会员服务合同》的推出,将有效化解健身领域的消费矛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健身行业服务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健身会员卡不同于传统商业预付卡,有效期限满后,会员卡内不存在剩余消费额度,也无法延期、激活,且经营者赠送的会籍期限退卡(费)时并不包含在合同会员卡会籍时长或次数内。因此,消费者应仔细阅读示范合同文本和补充协议等纸质合同后再付款。消费者应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开卡,理性消费。(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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