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400亿元

2019-12-23 10:35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委、局及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9日

  天津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1号)精神,推动我市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进一步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培育壮大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主体,引导提供优秀体育竞赛表演项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有效供给不充分等问题,强化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市场驱动。遵循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规律,充分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的良好环境。

  坚持产业融合。坚持“体育+”和“+体育”做法,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使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坚持特色发展。与天津人文环境结合,深度挖掘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资源优势,明确发展重点,形成特色鲜明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总规模达到400亿元,推出10项高级别体育品牌赛事,打造5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培育100个群众喜爱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支持一批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做大做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丰富赛事活动,完善赛事体系

  (四)大力发展职业赛事。积极参加全国足球、篮球、排球等职业赛事。加快发展我市体育职业赛事,鼓励和支持网球、赛车等已有的国际赛事,在拳击、自行车等赛事上寻求突破。遏制赛事非理性投资,促进行业优化发展。结合天津实际,积极探索适应职业体育特点的职业运动员管理制度,打造出我市品牌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实现俱乐部地域化。(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五)支持引进国际重大赛事。根据我市现有承载能力和水平,引进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国际赛事。在现有场馆条件上,积极承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各级各类测试赛。(市体育局负责)

  (六)引导扶持业余精品赛事。创新社会力量举办业余体育赛事的组织方式,推动《天津市体育局向社会力量购买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实施办法》落地实施。完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市民业余联赛组织体系,鼓励社会体育组织开展马拉松、武术、自行车、户外运动、航空运动等项目赛事,增加赛事种类,合理扩大赛事规模,培育成为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的精品赛事。打造海河国际龙舟邀请赛、国际铁人三项赛、环团泊湖自行车赛、天津市山野运动大会等品牌赛事活动。围绕新兴体育项目,打造完整的产业链条,促进城市发展、带动赛事举办地消费。(市体育局负责)

  (七)积极培育冰雪体育赛事。扶持滑冰、冰球和滑雪等有潜力的冰雪健身休闲项目快速发展。大力发展越野滑雪、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花样滑冰、冰球、冰壶等各类冰雪体育赛事,努力提升办赛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全市冰上项目,蓟州山区雪上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冰雪运动专业指导和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成立冰雪运动俱乐部、培训学校。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以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加强与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和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合作,有计划地引进高水平的冰雪赛事。(市体育局负责)

  (八)促进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互动融合。推动体育竞赛与文化表演相结合,创作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竞赛表演精品,激活传统文化业态,更好地推动传统体育文化经济发展。借鉴NBA中国赛及嘉年华活动的成功经验,引进NHL中国赛及嘉年华等系列活动,通过高水平赛事培育冰雪运动赛事市场。(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三、壮大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

  (九)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做大做强,打造符合天津地域特点、群众参与面大的赛事品牌等无形资产,通过管理输出、连锁经营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和利润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企业集团。支持企业实现垂直、细分、专业发展,鼓励各类中小微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

  (十)鼓励创新创业。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准入环境。(市市场监管委、市体育局负责)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市教委负责)加大对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指导,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社会力量组织相关专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组织及机构制定培训标准及培训教材。结合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实际需求,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自主择业运动员积极投身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持续为天津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贡献力量。(市体育局负责)重视和鼓励新型转播技术、安全监控技术、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中的应用。赛事主办方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赛事报名、宣传推广、互动交流、媒体报道等提供便利。各类媒体要积极参与赛事活动播出,积极制作普及运动项目文化的产品。(市体育局、市网信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十一)培育中介机构。全面落实“一制三化”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体育局负责)积极发展独立运行、治理规范、行为公正的体育竞赛表演行业组织,支持其积极开展产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市体育局、市民政局负责)充分发挥各类中介咨询机构作用,鼓励其向体育竞赛表演机构提供经济信息、市场预测、技术指导、法律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市体育局负责)

  (十二)引导消费理念。鼓励各类媒体播出体育赛事节目,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和观赛礼仪。鼓励利用各类社交平台促进消费者互动交流,提升体育赛事消费意愿。(市体育局负责)健全赛事门票市场化供应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倒卖赛事门票等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市体育局负责)积极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共治,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委、市体育局负责)优化彩票品种结构,依法打击私彩,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引导彩民理性购彩。(市体育局、市财政局负责)

  (十三)改善消费条件。加强新建体育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市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现有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企业参与体育场馆运营,盘活场馆资源。(市体育局负责)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充分利用体育场馆资源积极参与各项赛事。(市教委负责)完善公共安全服务体系,严格规范安保等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经营场所公共安全服务供给。降低体育赛事活动安保成本,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制度。(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体育局负责)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体育竞赛表演消费支付产品,推动消费便利化,研发符合天津竞赛表演业等体育产业发展特点的消费信贷新产品,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天津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体育局负责)

  四、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平台建设

  (十四)完善产业链条。鼓励发展以体育竞赛表演企业为主体,以旅游、交通、餐饮等为支撑,以广告、印刷、现场服务等为配套的产业集群,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服务体系,培育一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集聚区。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进军体育竞赛表演装备制造领域,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体育局负责)

  (十五)健全产业标准。鼓励各单项体育协会制订本项目竞赛表演产业标准,制定城市马拉松、自行车等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规则、程序和各环节责任部门,打通赛事服务渠道,强化对口衔接,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提高标准化水平。建立体育竞赛表演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市统计局、市体育局负责)

  (十六)打造发展平台。推行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赛事主办、承办等相关方要做好权利义务划分。逐步推进赛事制播分离,使赛事相关方共享播放收益,完善赛事市场化。积极搭建京津冀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与体育赛事相关的地方立法,加强对体育赛事相关权利归属、流转及收益的保护。赛事相关权利归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以及其他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合法办赛的赛事主办方所有。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司法局负责)

  (十七)深化国际合作。推动体育竞赛表演组织机构与国际体育组织等建立合作机制。依法为外国运动员、赛事组织管理人员、国际技术官员等各类人员来华提供必要的签证便利,为参赛运动船艇、飞行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体育器材出入境提供便利,为参赛体育器材提供航空、铁路等托运服务。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竞赛交流活动,按规定申办、举办各类国际体育赛事。(市体育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天津海关、市交通运输委负责)

  五、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资金保障

  (十八)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服务,对与举办体育赛事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相关部门不得要求赛事主办方提交体育部门的审批材料。对确需保留的安全许可以及道路、空域、水域、无线电使用等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服务。(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津空管分局负责)推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赛事的主要承办单位要加强赛风赛纪管理,对于需要兴奋剂检测的赛事,应委托国家反兴奋剂中心进行检测,保障公平竞赛。(市体育局负责)

  (十九)完善相关投入机制。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体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对体育竞赛表演等体育产业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基础上研发适合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进一步拓宽体育竞赛表演机构的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相关项目给予必要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等渠道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予以必要支持。(市体育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市财政局负责)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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