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我省体育企业渡过难关,我局设立了支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受疫情影响严重(2020年1-4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1-4月同比下降超过50%),具有行业示范带动作用的体育企业;
(二)2019年、2020年承办洲际及以上体育赛事且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赛事运营单位。
二、资助标准
根据企业类别、规模分两类三档进行资助。
每类企业资助数量及金额,根据申报情况,在资助总额内进行调剂。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是湖北省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入库单位;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失信行为;
4.因受疫情影响而产生暂时性困难,经过帮扶能够较快恢复正常经营能力;
5.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产业单位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材料
1.《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2.《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受疫情影响详细情况(含直接及间接损失)及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单位2019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以及2019年1-4月、2020年1-4月会计报表复印件;
6.申报单位2019年度实际缴纳税收及社保金凭证的复印件;
7.申报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信用信息报告;
8.其他相关材料(如赛事承办证明材料、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单位公益能力等证明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盖章后报送县(市、区)体育部门。
(二)县级审查。县(市、区)体育部门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收集报送和备案工作,重点对申报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就企业受损情况出具审查意见,随申报材料一并报至市、州体育部门。
(三)市级审核推荐。市、州体育部门对县(市、区)报送的企业进行审核,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企业是否符合资助要求、申报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等。各地可采取专家评审或集体会商等形式,遴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推荐。对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市级体育部门出具推荐函(附《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推荐汇总表》)随申报材料一起于7月28日前报送至省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六、其他事项
(一)各级体育部门要严格审核,择优排序推荐,并按时报送。逾期报送的,不纳入体育企业纾困资金扶持计划。
(二)对于通过市级审核推荐的体育企业,省体育局将按照体育企业纾困资金、滑雪场所水电补贴和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顺序组织专家评审,并按项目评审顺序确定入围名单,同一申报主体不重复享受。
(三)获得纾困资金扶持的体育企业,应将纾困资全部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工资福利和一般性支出。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开展对体育企业的帮扶,加强对纾困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邮寄单位:湖北省体育产业发展中心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体育馆路26号
邮 编:430071
联 系 人:李 锐 梁 蓓
联系电话:(027)87717551
电子邮箱:hbstycyfzzx@163.com
附件:1.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2.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申报表
3.湖北省体育企业纾困资金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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