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体育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旅局,各设区市建设、城管、园林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交建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体经字〔2016〕691号)《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水上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体经字〔2016〕690号)精神,省体育局等九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18日
附件下载:
闽体〔2021〕203号 福建省体育局等九部门福建省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