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2019-08-06 08:21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苏体经〔2019〕90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精神,省体育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现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2年)

  为进一步推动体育消费提质扩容,提升体育消费水平,更好发挥体育消费在扩大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动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助推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省体育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服务性体育消费占比进一步提高,体育消费规模稳步提升,体育消费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更加优化,体育消费引领体育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更加突显,全省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2800亿元左右,城乡居民人均体育消费达到3200元左右。

  二、进一步丰富体育消费内容

  (一)大力发展时尚体育消费。实施《江苏省体育旅游发展行动计划》以及水上、山地户外、冰雪、航空等运动项目产业行动方案,培育多元体育市场主体,打造时尚运动项目产业集群,不断培育新的体育消费增长点。抓住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机遇,兴建一批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冰雪运动中心,拓展冰雪竞赛表演市场,开发冰雪运动装备,扩大冰雪运动消费规模。鼓励各类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产业基地、体育公园,拓展时尚体育运动项目,举办以时尚运动为主题的赛事活动。促进时尚运动与旅游、文化、教育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新模式、衍生新业态。开发“互联网+时尚运动”项目,推广智慧健身房、网络健身房。

  (二)培育竞赛观赏消费市场。落实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以马拉松、自行车等运动项目赛事为突破口,鼓励各地充分发挥自身资源禀赋和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优势,培育地方特色赛事活动,推动竞赛表演与文化体验消费。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将更多体育赛事向二、三线城市拓展,满足更多群众观赛需求。实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国家标准,制定各级各类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鼓励各级各类媒体、新媒体制作播出体育节目,普及运动项目文化和观赛礼仪。促进体育赛事和体育表演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

  (三)持续推动体育用品消费。创新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需求对接、资源整合,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体育用品品牌。适应大众消费升级新需求,研制符合不同运动项目特点、时尚便利的体育服装和器材,拓展个性化体育用品定制服务。结合可穿戴式设备、虚拟现实技术、物联网管理平台等,大力推进体育用品智能制造,积极开发智能运动装备。支持南京办好亚洲户外用品展,鼓励江苏本土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加大产品推介力度,助推品牌形象提升。

  三、大力推进体育消费载体建设

  (四)打造体育服务综合体。依托省、市、县(市、区)公共体育场馆群,到2022年,全省建成体育中心型、商业中心内嵌型、全民健身中心型等60个左右体育服务综合体,每个设区市建设3—5个体育服务综合体。加强对已认证体育服务综合体的跟踪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服务指导。对以体育服务综合体设施为载体开设的健身俱乐部,纳入省级健身俱乐部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经省体育局认证为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场馆,优先列为江苏省体育消费券定点服务场所。

  (五)建设体育产业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强规划和策划,加快建设新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发挥苏南(县域)、武进、宜兴、张家港、建邺、溧水等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引领作用,高质量建设100个以上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加大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创建和考评力度,加快培育特色鲜明、集聚引领效应强的综合类体育产业基地、特色类体育产业基地和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完善体育产业基地扶持激励政策,在产业发展、项目培育、标杆评选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对各类体育产业基地的过程管理,制定绩效评估办法。

  (六)拓展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加强体育公园和健身步道建设,到2022年建成1200个有一定规模、服务功能较为完善的体育公园,每年新建不少于500公里的健身步道。推动体育健身设施融合运动健身、健康养生、休闲旅游等多元服务功能,拓展运动休闲空间和生态养生内涵。鼓励条件成熟的体育公园,引入社会资本,拓展体育服务,提高建设运营水平。

  四、不断夯实体育消费基础

  (七)加大体育设施供给。抓住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设施,推动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全民健身中心。鼓励镇村建设小型便利的体育公园及其它体育设施,支持利用城乡空间规划建设户外运动设施。落实《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每年安排5000万元左右专项资金,扶持100个以上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学校委托专业化体育设施管理企业或与专业化体育设施管理企业合作,开展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利用体育场馆闲置空间以及社会闲置资源等,建设运营体育健身设施。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和用地政策,体育场馆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八)强化运动技能培训。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每年对4000多名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免费健身技能再培训。加快推动集健身健康、体质和疾病检测、运动能力评估、科学健身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实现县(市、区)全覆盖。鼓励并组织社会力量与学校在场地设施、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和课后服务等方面共建共享,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普及校园体育班。支持创办专业体育培训机构,开发特色体育培训项目。拓展体育与文化、教育、艺术等相结合的联动培训模式,提升场地附加值和学员参与度。开展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举办体育职业技能大赛。

  (九)推进体育社团改革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实各级体育总会,强化体育总会指导和服务效能。积极推进体育社团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省属体育社团拥有自主品牌赛事和服务项目。在全省街道、乡镇基本实现体育社团“3+2”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体育总会+多个运动项目协会+多个人群类协会”结构,进一步充实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更好满足群众多元体育服务需求。

  (十)加强体育消费宣传推广。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和方法,促进大众养成良好体育健身习惯,加强体育家庭典型宣传。强化与省广电集团、新华日报等媒体合作,办好“江苏公共体育服务频道”,制作一批体育主题宣传片。支持南京宁体汇、无锡畅动体育、苏州苏体通等智慧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体育消费体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体育服务平台开发和创新应用,加快发展智慧体育、智慧健康等生活类信息服务。建设江苏体育陈列馆、体育数字博物馆,举办江苏体育文化创意与设计大赛。办好江苏体育产业大会及系列活动,支持淮安市举办淮河生态经济带体育产业发展论坛。发布江苏体育产业蓝皮书,办好《江苏体育产业》杂志。

  五、着力完善体育消费政策

  (十一)实施体育健身俱乐部促进计划。加快培育一批市场效益较好、知名度较高的优质体育健身俱乐部,到2022年,全省建成1100个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和较强消费拉动能力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实施“江苏省健身示范俱乐部”认证制度和健身俱乐部联赛制度。推行业余运动员等级评定制度,发放业余运动等级证书。优化省健身俱乐部专项资金运作模式,提升资金引导带动效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健身俱乐部承接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十二)提高体育消费券发放效益。每年安排5000万元体育消费券专项资金,按照各地体育消费水平和常住人口数量,以设区市为单位分配年度体育消费券发放额度。总结江苏全民健身卡的发行经验,进一步改革体育消费券发放方式,切实提高体育消费券专项资金“乘数效应”。加强体育消费券申领人资格审核、发放进度及资金的监管,建立完善体育消费券发放数据库,开展绩效评估。

  (十三)支持体育消费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体育行业特点、服务中小微体育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产品推介和服务对接,打造“体育+金融”生态圈。支持金融机构围绕体育培训、健身服务、竞赛表演等领域,创新开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支持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六、切实加大保障力度

  (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对促进体育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规划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地要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体育消费引导促进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各类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体育产业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

  (十五)优化体育消费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体育市场环境,激发体育消费活力。严格落实体育总局《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大对体育市场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体育消费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监管,优化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发挥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体育消费者权益。推动体育产品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十六)强化体育消费统计监测。建立江苏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统计调查长效机制,定期发布体育消费数据,完善体育市场信息服务。开展江苏省城乡居民体育消费细分市场统计监测,整合共享有关部门的数据资源,加强对体育消费发展特征和趋势的研判,为促进体育消费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全省体育消费指数模型,实行分季度、月对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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