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法》让广场舞文明发展

2022-06-09 07:58中国体育报

  广场舞作为一项全民健身项目,不仅体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跳广场舞不仅是身心的享受,而且对身体健康有益,但广场舞噪声扰民等问题却时有发生……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颁布实施的日子。这部法律对于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也进一步推进广场舞健身娱乐活动的安全、文明、有序运行。

  《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来自北京的广场舞爱好者邓春丽表示,广场舞不仅有利于老年人身体健康,老年人还能凭借这个机会走到室外,对心理健康也大有裨益。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广场舞的扰民问题一直为人所诟病,特别是在居民小区里,不少人都受到过广场舞噪声扰民的困扰。前些年,一到夏天,每天晚上人们就会聚在一起跳广场舞,甚至持续到深夜。但最近几年这种情况有了明显改善,很多人都会自觉控制好音量,文明意识逐年提高。我们每次组织广场舞活动时,也会考虑到安全和噪音两个问题,新颁布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娱乐健身音量作出了明确规定,给广场舞人群提出了要求,我们也一定会严格遵守。

  《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了对声环境的监管与保护,明确了责任主体。据了解,与废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比,《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

  社会体育指导员田资表示:“晚上的闲暇时光,人们走出家门,跳舞健身,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声音过大,影响到别人,则得不偿失。资料显示,当噪声在50分贝以上便可影响睡眠,而噪声超过80分贝时,更会对听力产生不可逆性的损害。《噪声污染防治法》体现出专门立法聚焦‘扰民’的新定位,以往针对广场舞活动,噪声管理的法律界定、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等原因,这些矛盾很难得到及时解决。而《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是确保广场舞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化解纠纷矛盾的有效途径。”

  本报记者 轧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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