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助推社会力量进校园 满足学生多元化体育需求

2022-01-13 10:47中国体育报
  打开学校大门,让更多社会力量走进校园,参与到学校体育中,是很多学校一直以来的希望,但是校园安全、俱乐部水平、教练能力、教学质量等成为很多人的“顾虑”。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出台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一步为社会力量走进校园“松绑减负”。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肖林鹏认为,《规范》对社会力量进校园有一定帮助。他说:“国家‘双减’政策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向学生提供兴趣类课后服务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这一点对那些有过课外体育培训市场检验的社会力量而言,很有优势。他们在体育培训课程方面往往具有自身特色与成功经验,课外体育培训对他们而言是一个强项。客观来看,有些学校师资力量有限,体育课程内容设置单一,相比之下,社会力量拥有自己相对专业的师资、完备的课程体系,以及丰富的体育培训课程经验,它在课程内容形式、组织安排等方面会更加科学合理。社会力量进校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校园体育活动的缺陷。”   肖林鹏表示,随着国家对体育培训机构的资质认证、经营许可、教练员认证等方面要求的提高,以前体育培训行业相对比较粗放的发展模式会发生改变,《规范》的出台将倒逼培训机构在教学产品、教学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下工夫。符合《规范》要求的培训机构,在进入学校时会更有优势。   “《规范》在开篇就谈到了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完善课外体育培训治理,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其实很多有关深化体教融合的文件中都提到了在大中小学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支持学校去购买校外体育服务课程,其一是购买服务,其二是请体育老师和教练员承担课外服务,计算课酬,这就形成了一个双向驱动。”武汉体育学院教授柳鸣毅表示,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学校存在资源单一化的问题,同时还有学校体育老师不能满足学生运动项目和孩子多元化体育需求等问题。“《规范》的出台,也对那些想要进入校园的培训机构提出了要求,他们需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教学能力,只有培训机构自身的条件更加优秀,学校才会择优选择他们,同时也为学校引进社会力量提供了政策保障和标准。”此外,柳鸣毅认为,《规范》要求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公开资质和信息有助于场地设施安全和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能够促进课外体育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清华大学体育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雪莉也表示,今年在“双减”政策下,课后文化体育素质类活动安排变成学校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原来的中小学体育老师无论是项目上还是能力上,多数是围绕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来进行配备的,但当进入到体育素质层面时,就需要更加多元化和有更多选择性,而不是简单地把课内体育大纲的内容在课后活动中进行强化训练。“像现在经常看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这些都说明国家和相关部门在鼓励各个学校去发展具有本校特色的课外体育培训内容,这对于青少年全面培养,对于孩子掌握一项专业体育技能和培养终身体育运动习惯来说,很有好处,但还远远不够。”王雪莉认为,《规范》的出台也是一种导向,鼓励学校去开发他们所希望尝试的课程或项目,当出现学校没有师资或师资不足的情况,就可以去找社会体育组织。“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让具备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为学校提供培训和服务,其实这也是体育和教育资源的一个共享。”   随着《规范》被越来越多的学校和课外体育培训组织重视,学校有标准可以参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培训机构也可以按标准提高自己的水平,更好地满足“进入”学校的要求,家长也吃了“定心丸”,能够放心地让孩子参与体育培训和活动。(记者 顾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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