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体育局实施两项惠民措施

2016-11-01 14:11中国体育报

  日前,江苏省体育局正式印发了《2016年江苏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方案》和《江苏省健身俱乐部促进计划(2016-2020年)》。这是江苏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的两项深化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将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体育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16年,江苏省结合国家体育总局的“全民健身公共积分”试点工作要求,在省级体彩公益金中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原则上根据各地常住人口数量按比分配额度,面向全省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体育消费券采用“一套终端、两类人群、三种形式”的模式,通过“江苏全民健身卡”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卡”两个渠道进行发放。一套终端是指使用一套资金结算终端系统。两类人群是指面向体育部门评定的“健身达人”和自发到定点场所刷银联卡进行体育消费的健身群众。三种形式为向体育部门评定的“健身达人”发放体育消费券2000万元、向自愿办理“江苏全民健身卡”的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1000万元、向自愿办理“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卡”的健身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2000万元。体育消费券需到定点体育场所使用,定点体育场所包括经营性体育场馆和在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依法经营的健身俱乐部,按每个市不超过30个分配名额,由省体育局公布定点场所评定条件和办法,经各健身场所自愿申报,县级体育部门初审,市体育局核定并报省体育局备案。在体育消费券发放工作中,体育部门将通过加强申领人资格管理、发放进度管理、跟踪问效等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的安全监管。各级体育部门将坚持公平普惠原则、明确各自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工作宣传等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参与和享受体育消费券。

  《江苏省健身俱乐部促进计划(2016-2020年)》要求,江苏省按照标准引领、专业运作、科学管理的原则,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促进健身俱乐部创新服务内容、拓展承载空间、优化运营模式,实现科学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0个具有较大影响、年均拉动体育消费500万以上的健身俱乐部。《江苏省健身俱乐部促进计划(2016-2020年)》的促进对象为从事体育健身产业,在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健身企业(俱乐部)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俱乐部)。通过采取“江苏省健身示范俱乐部”认证制度、建立健身俱乐部联赛制度、建立业余运动等级评定制度、政府向健身俱乐部购买服务、完善健身俱乐部统计工作等措施,实施设立省级健身俱乐部专项扶持资金、将健身俱乐部纳入体育消费券使用范围、将健身俱乐部纳入体育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范围、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等扶持政策,加快促进健身俱乐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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