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冬奥为契机 天津体育局发布冰雪运动发展实施意见

2020-01-14 11:22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体育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天津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体〔2019〕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中办发〔2019〕19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 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函》(体政字〔2019〕106号),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发展冰雪运动,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天津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天津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天津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冬奥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中办发〔2019〕1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发展冰雪运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各类冰雪场地设施建设。

  1.加快冬奥会配套场馆建设。鼓励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大力推动蓟州国家冬季运动专项训练基地、天津体育馆冰球场、天津奥林匹克中心滑冰馆、天津冰壶馆等专业训练比赛专用场馆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专业冰雪场馆承接能力,为国家队备战2022年冬奥会提供专业、完善的训练条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

  2.鼓励建设社会冰雪运动场馆。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百城千冰”计划,支持各区和社会力量建设各具特色的冰雪运动场馆和冰雪乐园。提升蓟州区滑雪场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区至少建成一个不小于500平方米冰面的公共滑冰馆。有条件的区和学校可利用河、湖及标准体育场馆建设天然滑冰场、浇建冰场以及室内冰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有条件的公园或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地,建设临时性群众冰雪设施,同步做好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国资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

  3.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在冰雪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推进气模场馆、装配式冰场、低能耗制冰技术(设备)和仿真冰、仿真雪在冰雪场馆建设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冰雪项目竞技实力。

  1.完善项目布局。按照“以冰为主、以雪为辅”的建队思路,实施精英战略。2020年底前,组建冰壶、速度滑冰、短道速滑、越野滑雪、冰球等项目队伍。2021年底前,通过合作共建等方式组建钢架雪车、雪车、花样滑冰、高山滑雪等项目队伍,专业运动员达到150人。大力引进国际、国内顶级教练员,确保每支重点项目队伍有高水平教练员。中、高等体育院校要组建冰雪运动专业队。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人社局)

  2.深入开展高水平合作共建。与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冰雪单项协会等开展合作,以项目共建的方式组建成年冰壶队、U系列冰球队,积极推进冰球职业化进程。立足2020年冬运会,加强与冬季项目强省交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联合组队参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3.积极推进社会办冰雪运动队。进一步扶持学校、企业、单项协会、俱乐部联办冰雪运动队,研究制定联合培养、经费补贴等政策措施,通过冠名赞助、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共建、自建冰雪运动队。代表天津市参加比赛取得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可享受联办双方的奖励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社局)

  4.做好冬运会、冬奥会备战参赛工作。制定“一金一策”“一人一策”“一队一策” 的备战工作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选派运动队到国外高水平训练基地开展训练,在出国训练的人数、批次、停留时间上给予政策支持。对选派到国家队及国外、兄弟省市训练比赛的运动队、运动员,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在训练经费、器材保障、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实施“以赛代练”,积极参加国际、国内赛事,积累经验,力争2020年第十四届全国冬运会突破100人参赛,并实现运动成绩历史性突破,力争我市高水平运动员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外办)

  5.强化科学训练。建立以教练员为主导、科技人员为辅助的复合型保障团队,精准高效解决训练和比赛过程中存在的基础性和关键性问题,加强训练装备、器材等各项保障。细致做好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赛风赛纪,建立反兴奋剂长效治理体系,确保冬季项目运动员“干干净净”参赛,确保完成冬运会金牌任务和冬奥会参赛任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加快群众冰雪运动推广普及。

  1.打造天津特色冰雪活动。向机关、校园、部队、厂矿、农村、社区、家庭等推广普及冰雪运动。挖掘、整理、推广民族民俗冰雪项目。继续办好已形成传统的市民冰雪运动大会,持续开展“迎冬奥•上冰雪”系列活动,以大众冰雪季、大众滑雪节、市民运动会冰雪比赛、京津冀冰雪赛事为抓手,着力打造群众性冰雪精品赛事。各区积极培育“一区一品”冰雪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冰雪旅游季、冰雪文化节和群众冰雪健身体验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总工会、天津警备区,各区人民政府)

  2.扶持冰雪体育组织发展。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冰滑雪单项协会“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俱乐部规范化发展。2022年前,各区要成立冰雪运动协会,推动城乡冰雪健身组织和站点建设。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3.加强冰雪运动科学健身。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冰雪运动培训机构,大力培养冰雪社会体育指导员,推广大众滑雪滑冰等级标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鉴定,引领保障冰雪运动发展。开办冰雪运动健身大讲堂,编制科学健身指导丛书,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小分队,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冰雪运动推广与科学健身指导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扶持青少年冰雪运动发展。

  1. 加速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将冰雪运动进校园纳入“8421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工程”,鼓励支持我市中小学校申报创建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特色学校(以下简称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冬季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逐步构建起我市校园冰雪运动普及发展体系。到2021年底,创建不少于100所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冬季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渠道给予资金支持,不断推进校园冰雪运动的普及发展。(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体育局、市财政、各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作用,积极开展我市青少年迎冬奥系列活动,提高冰雪运动青少年参与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团市委、各区人民政府)

  2.积极开展冰雪运动项目教学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把冰雪运动知识纳入学校体育课教学内容。全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要把冰雪运动内容作为体育课的必修内容,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冰雪实践或有关知识教学,高中阶段开设冰雪及相关项目的选修课。鼓励其他学校参照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和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冰雪运动教学。(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3.广泛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课外活动。鼓励引导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学校与各冰雪场馆、冰雪运动俱乐部等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冰雪知识、技能培训等各项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课外冰雪项目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大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俱乐部和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等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市级青少年冰雪运动俱乐部和青少年冰雪运动中心,广泛开展以冰雪运动为主题的冬夏令营。(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4.积极组织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不断完善青少年冰雪运动竞赛体系,通过举办高水平赛事活动,带动各区、各学校广泛开展冰雪运动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加强教体结合,共同探索开展市、区青少年校园冰雪运动项目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大力扶持我市青少年冰球联赛。2022年前举办我市首届青少年冬季运动会。大力推动京津冀青少年冰雪运动交流合作,举办京津冀青少年速度滑冰、冰壶、花样滑冰和滑雪比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加快推动冰雪体育产业发展。

  1.积极促进冰雪体育消费。深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招商引资,鼓励国内外一流冰雪体育企业来津发展,培育扶持一批我市优秀冰雪体育企业。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冰雪小镇的选址及建设,打造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推动京津冀地区冰雪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展览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体育惠民卡等积极促进冰雪体育消费,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冰雪健身场所在一定时段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商业性冰雪健身场所在非高峰时段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2.积极培育冰雪竞赛表演市场。举办国际、国内冰雪项目精品赛事,引入花样滑冰、冰球、短道速滑、冰壶等观赏性强、精彩激烈的洲际级别冰雪赛事,引进欧美高水平职业冰球比赛,办好中俄青少年冰球友谊赛,筹办青少年U系列比赛,支持社会力量打造精品赛事和活动,提升我市冬季项目影响力,营造迎冬奥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外办)  

  (六)加强冰雪运动人才培养。

  1. 切实加强冰雪师资队伍建设。利用“海河英才计划”政策引进教练员、运动员等高水平人才。举办冰雪专项校园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到2022年底,培养冰雪各类专项指导员1000名,培养专兼职冰雪运动教师100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

  2.扶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学院设置和发展冰雪运动相关专业。(责任单位:市教委)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吸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退役运动员、高等学校冰雪专业毕业生从事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委、市人社局)

  3.建设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梯队。从冬季项目强省引进具有潜力的运动员,从我市夏季项目中跨界选拔符合冬季项目要求、身体素质优秀的年轻潜力运动员,逐步完善冬季项目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夯实后备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单项协会、俱乐部、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办传统冰雪项目学校及业余体校,支持各区建立冰雪运动体校和冰雪运动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到2022年前基本完善后备人才梯队体系,力争在80%的区体校建立冰雪运动队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5.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综合考虑财力、项目实施及绩效评价等情况,支持冰雪运动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企鹅计划”,构建冰雪运动后备人才选拔跟踪培养和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二、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在市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下,建立天津市冰雪运动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冰雪运动加快发展。研究制定全市冰雪运动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各区要将冰雪运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冰雪运动发展中的问题。建立冰雪运动统计制度,统一冰雪运动参与人群统计范围和方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投入机制。

  进一步加大对冰雪运动训练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冰雪运动训练比赛经费保障、优秀运动员和教练员引进奖励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冬季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利用体育产业引导资金等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冰雪运动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三)落实税费政策。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相关政策。按照现行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冰雪场地的房产、土地符合体育场馆减免税条件的,可以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场馆及设施使用电气热的价格。(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保障用地需求。

  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体育用地布局,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加大对体育产业新增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利用旧厂房、仓库、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兴办冰雪体育产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暂不变更。对依托自然资源开展冰雪运动的项目用地,可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实施点状布局单体开发的地块可独立供地;实施点状布局整体开发的可多个单体建筑地块整体组合供地。支持冰雪场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原租赁企业优先受让。(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体育局)

  (五)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打造“冰雪天津卫”等冰雪运动节目和专栏。围绕冬奥会、冬运会等重大赛事和群众冰雪活动,推出新媒体宣传品,传播冰雪文化,普及冰雪运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冰雪运动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全市冰雪运动健康蓬勃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督促检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各级体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助配合,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加快天津冰雪运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docx

相关阅读

© 2003-2023 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Interactive Sports Technology Invention Co., Ltd.

关于我们|招聘信息|联系我们|投稿邮箱:sport@sports.cn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编号:010509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11004945客服及报障电话:010-67158866-800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ICP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30713号-1客服及报障邮箱:800@sports.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字第0830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0807号   华奥星空(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