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
印发《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DRM)
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23版)》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3〕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视音频内容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快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技术和标准的实施应用,广电总局组织编制了《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视音频内容分发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应用实施指南(2023版).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