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仲裁知识普及

2023-11-30 09:14中国体育报

  体育仲裁是解决体育纠纷的重要途径,其在专业性、时效性、效力性等方面具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比拟的优势,已成为国际体育界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对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增设专章规定体育仲裁,搭建起我国体育仲裁制度基本框架,改变了体育仲裁规定一直未能落地的状况;2023年1月1日,《体育仲裁规则》正式施行,为体育仲裁构建起全面规范的程序指南;2023年2月11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由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组织设立,中国体育界迎来了“全国唯一的、专门处理体育领域纠纷的仲裁机构”。至此,体育仲裁制度在中国正式落地。

  关于体育仲裁的受案范围,《体育法》第九十二条通过“列举+排除”的方式对此作出了规定,体育仲裁管辖的争议主要包括:对体育社会组织、运动员管理单位、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兴奋剂管理或者其他管理规定作出的取消参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禁赛等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的纠纷;因运动员注册、交流发生的纠纷;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同时,《仲裁法》规定的可仲裁纠纷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不属于体育仲裁范围。

  关于体育仲裁的受案依据,《体育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体育组织章程、体育赛事规则等申请仲裁。当事人自愿原则是仲裁制度的根基,当事人通过体育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合意。考虑到体育领域特点,上述条款通过列举方式明确了当事人达成仲裁合意的三种常见载体形式。

  关于体育仲裁裁决效力,《体育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体育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体育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体育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体育仲裁裁决具有法定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裁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裁决结果,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保证体育仲裁裁决结果的实现。

  目前,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已经正式开始受理案件,当事人可登录国家体育总局官网,通过首页上方“服务”一栏查询体育仲裁页面,了解体育仲裁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体育仲裁申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刘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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