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2-11-29 09:35西安市人民政府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开启西安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新局面,建设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健康西安建设,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建设为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巩固和深化十四运会成果,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和健康西安建设,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奋力谱写西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功能更加完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市人口比例达到53%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市、区县(开发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组织网络覆盖全市,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9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经常广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更加积极明显。推动体育消费,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0亿元。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力度

  1.多渠道盘活土地资源。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保障城市体育用地。系统梳理全市具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条件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废弃厂房、建筑屋顶、河流沿岸、公开水域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商业等场地资源,缓解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体育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承担,不再列出)

  2.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西安市人民体育场改造和西安市水上体育运动训练中心筹备建设。各区县、开发区全面落实“七个一”工程;各街道(镇)、社区(村)全面推进“三个一”工程。具体标准详见附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资源规划局)

  3.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发展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围绕基层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社区全民健身路径覆盖质量,不断提高居住区健身路径覆盖率。“十四五”期间,市级新建多功能运动场60个、群众健身房75个、全民健身园区13个以上;积极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全市每年新建社会足球场不少于10个,到“十四五”末,累计新增社会足球场不少于80个。新规划建设的城市公园、口袋公园、绿地广场要结合园区规模,同步配套一定比例的健身场地设施。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国家标准为新建社区配置健身场地设施,并结合实际为已建成的社区(村)因地制宜配套羽毛球、乒乓球、棋类等健身场地,提升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差异化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

  4.广泛实施绿道建设。充分利用河流沿岸、山地资源及各类步行道、慢行道、景观道等,通过铺设塑胶、彩色沥青、设置标识标线等形式,规划建设集健步走、跑步、自行车骑行等功能于一体的健身绿道。结合渭河沿岸及大型遗址公园提升治理,打造人、车(自行车)分离,且配置健身园区、健身驿站的多功能健身绿道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市健身绿道总量不少于1000公里,其中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航天基地不少于30公里;雁塔区、未央区、阎良区、高陵区、西咸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不少于50公里;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高新区不少于70公里。(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5.推进体育场馆开放。落实国家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采取试点开放等形式,支持学校体育场地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安全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体育场馆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二)促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

  6.打造高水平精品体育赛事活动。围绕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持续提升和打造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西安马拉松赛等“一带一路”精品体育赛事。发挥十四运会体育场馆资源优势,挖掘“体育+”发展潜力,积极承接和引进更多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国际性品牌赛事。支持区县、开发区及体育协会引进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带动全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7.培育多样化群众品牌赛事。继续办好西安市社区运动会、西安市全民健身大会、“舞动长安”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等综合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进一步健全市、区两级办赛机制,提升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等项目市级联赛水平,大力发展跑步、骑行、登山、冰雪、公开水域游泳等群众喜爱的户外休闲健身运动项目。不断夯实“一区县一体育品牌”成果,开展“一街镇一体育品牌”创建活动,使品牌效应逐步向社区(村)延伸,带动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利用春节、全民健身日(月)等节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全市联动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健康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关注各行业人群健身活动开展。持续办好四年一届的市级机关运动会、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及老年人运动会。鼓励农业农村、工会、团委、妇儿等部门、群团组织结合各自特点,举办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行业一体育品牌”,每年开展本行业全民健身活动不少于5次,参与人数累计不少于2000人次,围绕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妇女等重点人群,大力推广普及工间健身活动,推动各行业体育的纵深发展。关注大学生健身需求,持续办好国际名校赛艇对抗赛等传统精品赛事,创办大学生路跑联赛、足球联赛、定向赛等赛事,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群体热爱西安、融入西安、立志西安发展创业的积极性。持续推进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坚持“健康第一、体教融合”理念,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学校体育活动,帮助学生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养成终身爱运动、爱健身的好习惯。常态化举办适合老年人、残疾人参与的体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健身的新态势。(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民宗委、市体育局)

  (三)推进全民健身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9.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及指导项目配比结构,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建设,到2025年实现市、区县(开发区)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覆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再培训力度,到2025年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突破3.8万名,在组织群众体育活动、指导科学健身方面作用发挥更加明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0.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制定完善《西安市体育协会管理办法》《西安市体育社会组织量化考评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健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养扶持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体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门类全、运行良、有特点,符合发展需求的体育社会组织体系,为推广运动项目、服务群众健身、传播体育文化、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发挥主力军作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11.夯实社区体育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各级体育组织、体育骨干的积极性,按照“普遍性推进、差异化供给”的思路,指导和扶持社区成立健身活动队(站),大力发展社区体育组织建设。采取“社区选派、区县培训、市级再培训”的方式,为社区定向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技能水平高、组织能力好、贴近群众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骨干。到2025年,实现全市每个行政社区至少拥有6~8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成立3支以上健身活动队,带动社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常态化开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2.发展体育志愿者队伍。充分借鉴十四运会志愿者服务工作经验,依托我市高校大学生、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运动员,构建一支人数相对固定、人员相对稳定、服务意识强的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暖阳在西安、体育在行动”志愿服务和健康大讲堂项目,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体育局)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13.健全科学健身服务组织网络。深化体医体卫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关口进一步前移,让“运动是良医”成为社会共识。在西安市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全面运行的基础上,同步完善区县、开发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结合全民健身示范社区建设,每年在社区布局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点5~8个。发挥市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统筹管理的职能作用,市、区县(开发区)、社区三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监测服务常态化开展,年均监测总数不少于5万人次,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92%以上。结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幸福院等人员培训,定期开展体医融合开具运动处方培训班,每年培训体医融合骨干人才不少于100名,逐步构建一支既懂疾病防治,又懂科学健身和运动康复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创建体医融合开具运动处方示范医院(科室),建立运动促进健康发展的新模式。(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14.多样化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广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五进”服务,采取多种形式让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每年举办市级“五进”示范活动不少于15次,各区县、开发区举办本级“五进”示范活动不少于3次。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各区县、开发区每年至少开展1次达标测试赛。依托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宣传载体、网络平台,开展健康宣讲、居家健身指导等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五)打造社区体育示范项目

  15.创建全民健身示范社区。按照“示范带动、综合提升”的发展思路,打造集健身房、健身步道、健身路径、球类场地等室内、室外多元化运动场地、体育组织和体质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民健身示范社区。依托“西安体育大管家”平台,逐步配置智慧健身服务站,形成“线下指导+线上服务”的互补结构,构建社区居民“健身圈”,为群众提供举步可及的健身场地,提供差异化、精细化便捷服务。到“十四五”末,全市全民健身示范社区不少于80个,每个街道(镇)至少拥有1个全民健身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6.创建康养融合示范社区。参照全民健身示范社区标准,结合养老型社区、养老院建设,对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突出老年人康养、慢性病康复等服务功能,每年创建不少于3个集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等服务于一体的康养融合示范社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

  17.传承体育文化。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体育文化,挖掘和传承西安传统体育项目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体育文化产品,建设西安市体育博物馆,编撰《西安体育发展史》,鼓励体育类影视、文学、美术、摄影、动漫创作,打造西安体育文化名片。加大体育科普工作力度,研发优秀体育科普作品,利用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科普宣传,满足群众对体育科普的需求。(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旅游局)

  18.加强交流宣传。依托各类精品赛事活动,开展高峰论坛、体育交流、学术调研等交流活动,扩大我市体育文化交流广度和深度。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全民健身事业,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

  19.开展争先创优。定期开展西安市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晨晚练示范站点评选表彰活动,积极争创国家和陕西省全民健身示范县(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示范带动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调动各级政府抓全民健身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七)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20.构建体育产业体系。推动全民健身与体育产业的互动融合,探索体育与文化、旅游、健康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提升市场化运作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以打造国际港务区、浐灞生态区体育产业集聚中心为载体,采取合作共建、引进培育等方式,发展自行车、运动服装等体育制造业,推动体育产业实体化、服务现代化、装备高端化发展进程。以全民健身竞赛活动为切入点,依托西安奥体中心推动篮球、游泳等项目向更高层级迈进,依托西安国际足球中心推进足球运动走深走实,依托西安城市运动公园进一步推动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发展,不断激活公共体育场馆发展潜力,构建适应新格局、满足高品质生活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1.培育体育消费市场。结合西安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着力优化体育产业结构,培育体育消费市场主体,优化消费环境,创新消费产品,激发消费活力,充分发挥体育消费对提高全民健身品质的重要作用,促进体育产业的发展。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等形式,发放全民健身惠民补贴,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发展模式

  22.完善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制定西安市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规范标准,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提升改造工作,使公共体育场馆更加便利化、人性化、专业化,推进体育场馆向低成本、高效率、高利用率的运营结构转型,实现效益提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

  23.推进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西安体育大管家”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广泛收集各方建议,持续推进平台更新迭代,在不断强化其场地管理、设施维护、赛事保障、健身指导等方面功能作用的基础上,稳步拓展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各界搭载手机应用程序,实现体育产品、培训等线上交易,深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推进体育新业态,提升体育信息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构建“一朵云、一张网、一个平台揽全局”的服务管理架构。(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局)

  24.提升智慧管理服务水平。以“西安体育大管家”平台为支撑,智慧化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形成布局规划、建设管理、群众反馈闭环架构。利用“西安体育大管家”平台智慧调配作用,将全市各类体育组织、体育资源纳入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精细化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健身服务,助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保障措施

  25.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全民健身联席会议机制,做好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加强对本地区全民健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全民健身的政策措施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健康西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测评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全力保障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26.加大投入保障。用好用实体育彩票公益金,市级每年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也要配比相应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提升。各区县、开发区要建立适应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资金投入机制,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投资计划,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赛事活动组织、健身指导培训等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要积极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政策文件和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服务机制;要研究制定与宣传、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的措施办法,为广大群众参与体育健身创造必要条件;要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将新建体育场地设施优先列入年度用地计划;要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合理安排,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27.强化安全措施。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安全监管,确保场地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强化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赛事活动举办。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赛事风险评估,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区县、街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附件

区县、街镇、村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标准

  一、区县级“七个一”标准

  各区县(开发区)建成一个体育场、一个体育馆、一个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一个游泳馆(室内游泳池)、一个国民体质监测站、一个体育公园、一批健身步道(总里程不低于300千米)。

  二、街镇级“三个一”标准

  各乡镇、街道配备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或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室内、室外体育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一个小型室内健身房或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一套健身器材。

  三、村级“三个一”标准

  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室外篮球场、一个室内多功能活动室(乒乓球或棋牌室)、一套健身器材。

        市政发[2022]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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