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经普”为契机 推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

2018-08-27 08:21中国体育报

  记者王 辉

  “参与‘四经普’,通过与国家统计局的协作,借力统计部门优势资源和丰富经验,可以有效加快推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锻炼和培养体育产业统计工作队伍,更加全面、细致地摸清体育产业家底、区域结构、发展态势和规律,为体育产业政策、规划的制定、各地体育产业工作绩效评定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数据支撑。”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副司长彭维勇表示,要以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四经普”)为契机,为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推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出台,为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建设,与“四经普”做好衔接和融合,8月21日至22日,由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主办,河南省体育局协办的“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暨2018年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建设”业务培训会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冯晓静表示,体育场地统计首次纳入“四经普”统计范围,国家体育总局也是首次以“四经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身份参与其中,这意味着体育产业统计在“四经普”工作中的地位非常重要。 

  “近年来,体育产业井喷式地高速发展,产业发展对数据的要求越来越多元、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强调时效性。今后体育产业统计已经不仅仅是从生产端做好体育机构名录库的维护,提供产业总规模、增加值等核算数据。而是要积极顺应体育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产业统计队伍建设,勇于创新,大力拓展产业统计工作内容。要从多个维度提供更加全面、细化、更有针对性的统计数据,多方面体现体育产业发展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彭维勇认为,在体育消费和运动项目高速发展的大趋势下,不断拓展体育产业统计的新领域、新制度、新方法、新机制已经势在必行。

  据了解,《国家体育产业分类(2018)》将为体育产业单位名录库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研究员张立介绍,《国家体育产业分类(2018)》近期修订稿又有了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是结合国家统计局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工作同步修改体育分类,进一步实现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衔接,体育产业内容首次全面融入到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体系之中;二是突出了运动项目特点,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等多类别里,尽可能地从运动项目角度进行了阐释;三是增加了“体育服务综合体管理”的内容,进一步满足了46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四是增加了体育信息化保障服务、体育健身与赛事平台及体育物联网服务、体育计时记分系统设备与体育智能和可穿戴装备制造等内容,为从统计上促进提高体育信息化水平、推动体育强国建设提供了分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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