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新修订的《体育行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5版)》(以下简称《判定标准(2025版)》),这标志着我国体育行业安全治理开启了向“主动预防”战略转型的新篇章。
相较于2023版,《判定标准(2025版)》的修订并非简单的条款增删,而是基于行业安全发展的现实需求与上位法精神进行的一次系统性重塑。它聚焦行业核心风险,通过“系统性升级责任体系、科学化界定监管边界、精准化前置风险管控、全周期闭环动态管理”四大战略支点,为防范化解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提供了更科学、更精准、更具操作性的“标尺”与“导航仪”。
一、责任体系的系统性升级:构建“全员共治、全程可溯”的安全防线
《判定标准(2025版)》进一步夯实了安全责任体系。它将“岗位责任制”全面升级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从少数管理者延伸至每一位从业者,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旨在从根本上消除因个体疏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土壤。同时,标准严厉杜绝了赛事主办方的“甩手掌柜”行为,不仅禁止将赛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更明确将“未对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的情形直接判定为重大隐患。这一规定,将主办方的责任从事前合同签订,穿透至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督,实现了责任链条的全程可追溯,确保了安全管理的无缝衔接。
二、监管边界的科学化界定:实现“聚焦主业、专业高效”的精准治理
《判定标准(2025版)》厘清了体育行业与其他专业领域的监管边界。它删除了上一版中涉及“危化品、特种设备、违章建筑”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监管的内容。这一“减法”是巨大进步,它让体育主管部门从“跨界管理”的模糊地带中脱身,回归“主业”,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聚焦于赛事组织、场地运营等体育核心业务,使社会整体的安全监管体系更加专业、高效。同时,通过“擅自变更已获批赛事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规模”属于重大隐患的新增条款,标准也赋予了监管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抓手,精准监管“先上车后补票”式的程序违规,确保赛事始终在可控的安全框架内运行。
三、风险管控的精准化前置:贯彻“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战略导向
《判定标准(2025版)》高度关注近年来暴露出的新风险,特别是对自然环境和极端天气的风险识别与管理,展现出极强的问题导向和前瞻性。本次修订明确要求对“户外体育赛事”的环境风险进行专项评估和动态监控,这直接回应了山地越野、马拉松等易受自然环境影响赛事的痛点。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标准首次将“未建立雨雪、大风、寒潮等极端天气应对机制”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这要求各市场主体必须将天气风险应对从“临时补救”上升为“制度化管理”,建立包含监测预警、信息发布、赛事“熔断”和人员疏散的完整闭环流程。这些修订,体现了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的决心,是从根本上实现主动预防的关键举措。
四、动态管理的全周期闭环:推动“状态可视、持续有效”的本质安全
《判定标准(2025版)》更加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性,通过强调硬性依据和动态管理,推动安全管理从“纸面合规”走向“实质安全”的新阶段。本次修订将设备设施配备的依据从笼统的“相关管理规定”提升为明确的“体育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为执法检查提供了明确、刚性的技术标尺。更重要的是,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方面,本次修订进一步增加了“开展经常性维护、保养、检测”的要求,体现了对安全管理动态过程的重视。该条款的加入,要求运营管理者必须建立设备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档案,将安全检查从静态的“有没有”升级为动态的“好不好用、安不安全”,确保安全设施在关键时刻真正能够发挥作用。
《判定标准(2025版)》作为一项关键的监管升级制度性成果,将成为体育行业变革的强大驱动力。它不仅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精准履职的“标尺”,为市场主体绘制了优胜劣汰的“赛道”,还为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和赛事服务评价创造了条件,从而构筑“政府监管、主体负责、社会共治”的高效能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体育行业安全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该标准进一步强化了预防导向,不仅是事故追责依据,更是指导行业主体在事前构建安全体系、在前端识别和管控风险的“导航仪”。通过强化“前置管理”,引导行业主体在项目规划、场地选择、活动组织等环节主动嵌入安全考量,倒逼全行业转变安全管理理念,将安全投入视为必要投资而非额外成本,推动体育产业向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展望未来,围绕《判定标准(2025版)》的深入实施与持续完善,一个以多层次、立体化体育安全标准体系为支撑,以具备法律法规知识、风险评估能力和应急管理经验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队伍为执行核心,以系统性、动态化、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体系贯穿始终的体育安全治理新格局正加速形成。这必将推动全行业实现从“追求安全合规”到“主动预防”的根本性转变,为体育强国建设筑牢最坚实的安全发展根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更安全、更可靠的环境中充分享受体育带来的健康与快乐。
(本文作者系中体产业集团 蒋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