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发布首批体育仲裁典型案例,这是中国体育仲裁制度建设和实践探索的里程碑。首批公布的6个案例,涉及对体育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纠纷、运动员注册交流纠纷和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纠纷,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规定的可申请体育仲裁的全部三类纠纷。案例聚焦仲裁管辖权、赛场技术判罚、注册优先权、确认比赛结果及确认运动员工作合同效力等典型问题,阐明了裁决理由和指导意义,彰显体育仲裁以裁促治功能,促进了体育治理法治化,保障了体育强国建设。
2022年体育法增设体育仲裁专章,2023年国家体育总局依法组建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并开始办理体育仲裁案件,截至2026年6月底,已受理案件227件。此前,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长期缺位,严重制约了体育国际化、职业化、产业化的高质量发展。体育仲裁制度的建立填补了这一空白,为运动员、俱乐部及体育组织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救济渠道。然而,我国体育仲裁规定的受案范围有限,兜底条款仍需实践不断明晰,亟待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来完善中国特色体育仲裁。
此次,通过典型案例明确管辖范围和裁判规则,统一法律和规则适用标准,为后续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实务指引。这不仅提升了体育仲裁公信力与透明度,推动体育仲裁的宣传推广,更明晰了裁判思路与理由,增强了体育行业与市场主体的信心。审视已发布的典型案例,如何正确处理体育仲裁机构与行业内部纠纷解决机构之间、运动员与运动员注册(管理)单位之间、仲裁当事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在仲裁实践中释法说理,更需要加强体育仲裁立法,补齐仲裁规则短板,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障当事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典型案例的持续发布与积累,将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案例指导制度,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体育法治建设,深化体育治理改革,为全球体育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苏州大学东吴体育智库 陈华荣)








